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反映了人民的期盼、时代的呼唤、发展的必然。为扎实推进医疗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淮安区医保局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实现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救助全落实、待遇全享受、服务全方位,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一是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及时与区民政局等部门对接,全面做好新增困难群众参保工作。截至目前,低保、特困供养、建档立卡等九类人员全部参加了医保,共计12.36万人,实现了100%全覆盖。
二是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到位。区医保局严格落实市级统筹的医疗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全面落实“两降低,两提高”,即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在住院时,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在原有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起付标准比普通参保患者降低50%,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患者提高5个百分点。截止7月底,共医疗救助174017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611.18万元,有效减轻困难群众负担。
三是持续加强医保政策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医保新政策、新动态、新措施,有效提高了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增强了困难群众对医保政策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四是不断优化医保服务。积极提升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全力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全面打通医疗保障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助推乡村振兴,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