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贯彻好条例,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淮阴区医保局向辖区内“两定”医药机构送达《关于做好医保工作的行政指导建议书》,要求辖区内两定机构建立健全“四项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医保管理机制。强调定点医药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本单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二是建立医保业务常态化学习机制。强调定点医药机构要建立医保业务常态化培训学习机制,及时将医保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内容传达给所有涉及医保业务的工作人员,引导工作人员建立遵法守法遵规守规底线思维。
三是严格动态运行管理机制。强调定点医药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医保协议,认真贯彻药品及医药耗材招标采购等相关政策,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保凭证,按照诊疗规范,基本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
四是建立医保医师医疗服务奖励机制。强调定点医疗机构对诚信医保医师给予表彰奖励。设立“诚信医保医师”宣传栏,营造诚信执业氛围。在绩效考核中对表彰的“诚信医保医师”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