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泽区人社局被江苏省文明委评为“江苏省文明单位”, 标志着该局精神文明建设迈出新步伐,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洪泽区人社局坚持解放思想求突破,着力打破墨守成规思想,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每年制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案、文明规范及行为守则,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党员固定活动日、争先评优相结合,每年开展就业“春风行动”、走访慰问困难老党员、节约水电资源、文明餐桌、贫困救助、志愿服务、“劳动普法进企业”、“党员进社区”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作用,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依法行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秉持“厚植文明沃土、共创文明新风”初心,对标对表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强化日常督查,完善各项制度,细化创建举措,把“文明单位”金牌擦得更亮,为文明城市、文明社会创建贡献人社力量。(蒋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