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主要针对医保范围内的药品和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的医保外用药和检查费用让贫困患者不堪重负。为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2021年,江苏省金湖县医保局全面落实困难群体“将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10%以内”的政策,切实解决困难群体“看病贵”难题。
建档立卡人员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等结报后,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住院总费用的10%以内,超过10%部分由财政补助。
该局结合“阳光扶贫”、“阳光惠民”等渠道,大力宣传上述政策,实行“一站式”结算,方便群众就医报销,减轻群众垫资压力,控制个人自付费用。截至6月底,共补助建档立卡人员1549人次91.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