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0月8日下午,金湖县召开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工作动员部署大会,该县副县长唐凤娥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2022年度淮安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40元。城乡居民可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自助缴费;微信关注“淮安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最下方 “办税查询”,再点击 “江苏税务社保缴纳”自助缴费;携带身份证件到全县各农商行网点柜面缴费;携带身份证件到所在村、居委会服务大厅缴费。

会议指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收工作是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重要环节,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征收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逐步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维护和保障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有着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一要思想认识到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规范实施。要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落到实处。二要保费征收到位。要按照上级要求,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征收任务,确保参保群众2022年1月1日起医疗保障待遇不受影响。三要服务保障到位。要优化业务流程,落实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能力。四要责任落实到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加强协作,相互支持配合,稳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征收工作,确保实现征收工作全流程无缝对接。
会议强调,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工作,是牢记使命、践行责任、敢于担当,为老百姓做些实事的具体表现,要立即行动,确保今年年底全面完成居民医保的征收任务。
医保局局长陈锡林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会上,税务局局长王军作动员讲话,税务局副局长刘林贵解读了《金湖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收工作实施方案》,医保局副局长李君解读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黎城街道、银涂镇和吕良镇分别作表态发言。
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农保经办机构负责人,宝应湖农场、复兴圩农场分管领导,税务局、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残联、扶贫办、卫健委、总工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