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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指南

2025/11/07 8.9k 阅读 119 点赞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服务内容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管理,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审查审批、贷款发放等。

三、服务对象

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

四、办理要求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批准文件;

2.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规定比例首付款或者自筹资金;

3.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4.没有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能够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6.符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注意事项

1.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尚未达到6个月或所在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的,暂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申请人个人信用报告如有明显不良记录的,应告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3.借款申请人为灵活就业人员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本人个人所得税月纳税收入认定收入水平。

4.异地缴存的借款申请人,还应提供《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各类债务月平均支出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60%的,还应提供相关收入证明材料。如提供证明材料后各类债务月平均支出仍超过家庭月收入60%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五、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淮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所需材料

贷款类型

基本材料

办理材料

其他要求

商品房贷款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申请人提供本人工行或建行I类银行借记卡作为委托银行扣款还款账户;

3.其他补正材料。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增值税普通发票;

3.按揭贷款保证合同(期房由开发企业提供);

4.不动产权证书(现房由开发企业提供)。

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共有产权房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之内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之前申请。

共有产权房贷款

1.共有产权房购房合同;
2.增值税普通发票。

再交易住房贷款

1.不动产(存量房)买卖合同;
2.契税完税凭证(实施再交易住房网签备案且资金监管的应在贷款发放前补齐);

3.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实施再交易住房网签备案且资金监管的应在贷款发放前补齐)。

应在不动产(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之内申请。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工程概算;
3.不动产权证书。

应在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之内申请。

拆迁安置住房贷款

1.拆迁安置协议或产权调换协议;

2.补缴差价款凭证;
3.契税完税凭证;
4.不动产权证书。

应在不动产权证书发放之日起6个月之内申请。

法拍房贷款

1.人民法院出具的标的调查情况表;

2.人民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3.人民法院出具的缴款证明;

4.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贷款签约时提供);

5.交易过后的不动产权证书(贷款发放前补齐);

6.契税完税凭证(贷款发放前补齐)。

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法拍房买受人及配偶,在未付清全款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商转公贷款

1.贷款银行签章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当期还款明细;

2.不动产权证书;
3.契税完税凭证。

商转公贷款办理方式有带押转贷、先清后贷两种。可采取带押转贷方式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银行以中心公告为准。

、服务流程

(一)申请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向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提交贷款申请,共同借款人应同时到场。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不能到场的,须提供经公证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受理

受理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贷款类型以及提供的贷款证明材料,审查贷款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规、完整,对基本符合条件的贷款进行受理

(三)办理

结合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贷款申请情况、信用情况、担保情况等,对其偿贷能力、信用状况、风险程度等进行全面评估、审查审批。

八、办理地点

序号

网点名称

网点地址

1

市区营业部

清江浦区翔宇中道150号政务服务中心C公积金窗口

2

新区营业部

淮安经开区迎宾大道26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E公积金窗口

3

淮阴分中心

淮阴区珠江路176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

4

淮安分中心

淮安区府前路11国际花园2号商业楼

5

涟水分中心

涟水县泰山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

6

洪泽分中心

洪泽区微山湖路(洪泽区政府大楼北侧)一楼公积金窗口

7

盱眙分中心

盱眙县合欢大道1企业服务大厦二楼公积金窗口

8

金湖分中心

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二楼西厅公积金窗口

九、工作时间及办结时限

工作时间

1.市区、区服务窗口工作日9:00-12:0013:30-17:30(其中715-930日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淮阴、淮安、洪泽服务窗口:工作日8:30-11:4514:00-17:30(其中715-930日为工作日8:30-11:45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涟水、盱眙、金湖服务窗口:工作日8:30-11:4514:00-17:30(其中715-930日为工作日8:30-11:45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结时限

自贷款申请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十、是否收费及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十一咨询方式

0517-12329

、事项办理、信息公开链接和渠道

1.网页链接:https://hagjj.com/website/index.html

2.“淮安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APP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手机app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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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普通指南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