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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发挥财税杠杆作用——“淮九条”解读之七

2012/07/09 1.5w 阅读 373 点赞

    财税政策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手段。如何进一步发挥好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引导经济发展回归实体,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淮九条"给出了答案。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引导作用。"淮九条"提出,我市现有的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业、科技、现代服务业等各类专项资金要向实体经济重点倾斜,增强财政扶持实体经济的针对性。财政扶持资金额度根据财力逐年增加,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每年确定一批扶持重点,实施非均衡的支持政策,集中财力扶持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同时,首次提出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放水养鱼",拿出"真金"支持"草根企业"加快成长为"参天大树",明确对新创办的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视其对地方贡献情况,由同级财政给予3年期奖励扶持。
    突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充分发挥税收杠杆效应。"淮九条"首次提出,财政扶持资金全额用于实体经济企业发展,明确对企业获得的各级财政补助和奖励资金,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对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并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纳税所得额。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鼓励创业投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加速折旧等方式加快技术改造,明确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购置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设备投资额的 10%可以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结转抵免。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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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