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
政策政策解读

淮安区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13/10/14 1.2w 阅读 91 点赞

    一、补贴对象是哪些人?
    补贴对象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重度残疾人:
    1.年龄在16-60周岁,具有本地常住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视力和一级肢体,以及一、二级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
    2.残疾人本人无业。
    3.残疾人家庭困难,为当地低保家庭或当地扶贫部门建卡的低收入帮扶对象。
    二、补贴标准为多少?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160元,农村每人每月110元,逐步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自然增长机制。
    三、经费是如何解决的?
护理补贴经费由省、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区配套经费由区残联每年编制经费预算,报区财政审定后纳入年度预算计划。
    四、护理补贴申请程序是什么?
    1.申请: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残疾人护理服务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或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
    2.审核:由村(居)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后,报乡镇残联进行复审,乡镇残联应深入残疾人家庭及所在社区(村)了解情况,并在该社区(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报区残联,同时乡镇残联应建立护理补贴人员档案,同时将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报区残联。审核时间不应超过15个工作日。
    3.复核:区残联应借助公安、民政、扶贫等部门的信息,在接受报送材料15个工作日内,确认材料的内容是否属实,提出审定意见,并告知乡镇残联,由乡镇残联将审定意见及时通知申请人。
    4.发证(打卡):对确认享受护理补贴的残疾人,区残联将在15个工作日内在区残联网站公布享受补贴人员姓名和住址,同时将申请、审核、发放信息录入到江苏省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中。
    五、资金发放的时间?
护理补贴由区残联以护理金形式打卡发放,每年发放四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发放,补贴资金不列入低保家庭的收入计算范围。
    六、怎样做到长效管理?
    1.护理补贴发放采取动态管理办法,实行年度申报审核制度,按申请程序办理。
    2.区残联负责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乡镇残联负责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调查、初审、登记。
    3.区财政、审计、残联和乡镇残联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真实的原则,加强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落到实处。
    七、此项惠民政策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2010年印发的《关于印发对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楚财发〔2010〕124号、楚残发〔2010〕15号)同时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