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
政策政策文件

《关于下拨2018年度社区管理专项经费的通知》的解读

2018/05/24 6.8k 阅读 315 点赞

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主要?

答:
(一) 县(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社区(村)综合服务中心(站)等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维修;

(二)"智慧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建设和升级;

(三)党员群众宣传教育、党代表进社区、民主议事、文体活动、先进典型选树、"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志愿者队伍建设、困难群体帮扶等基层党建活动;

(四)社区居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其他社会服务事项。

问:补助资金严禁用于哪些支出?

答:补助资金严禁用于下列支出:

(一)应由办公经费开支的相关费用;

(二)工资、津贴、奖金、加班费等人员经费;

(三)非为民服务设施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建设维修及办公条件改善等方面的支出;
(四)集体资产经营性生产投入及偿还债务的支出;
(五)应由居民自行承担的服务项目支出;
(六)已有财政资金安排保障的服务项目支出;
(七)与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建设无关的其他支出。

问:省级补助资金如何分配?

答:由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资金使用范围,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各区提出具体村居名单和金额,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按程序下拨各区财政和民政部门,由各区财政和民政部门直接分配至各村(居)。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