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及市民政局2023年度检查通知,现公告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结论(第三批)。
附件:
附件1: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结论(第三批).xlsx
附件2: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结论(第三批).xlsx
淮安市民政局
2025年1月3日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及市民政局2023年度检查通知,现公告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结论(第三批)。
附件:
附件1: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结论(第三批).xlsx
附件2: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结论(第三批).xlsx
淮安市民政局
2025年1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