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民政局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探索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方法与路径,新型农村社区的治理与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目前,全市1584个村(居)党组织领导的多元共治架构全面形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100%、达标率95%以上,村民议事机构、红白理事会、志愿服务组织等实现了全覆盖。淮安区闸口村等3个村被省民政厅确认为2022年省级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示范点。
一、围绕党建引领,强化组织建设,提高引领发展能力。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统筹协调能力,做好新型农村社区基层组织提升工程。一是做好换届选举“后半篇”文章。全市村(居)委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后,7618名村(居)成员全部配备到位,及时开展新一届村(居)委干部素质能力轮训,精心打造“头雁”队伍,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二是健全治理架构。在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积极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体系。设立中心村党委,深入实施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了党员中心户联系服务群众机制。三是加强“双专”建设。规范村干部队伍的入口和出口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考核制度、培训制度和激励保障措施等,推动村干部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高村(居)干部专业化专职化水平。目前,全市持证社工2500余人,万人社工比例苏北领先。
二、围绕体系建设,强化治理创新,提升协同治理能力。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着力顶层设计,高位谋划、创新机制。一是加强制度保障。牵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完善“1+1+N”(组织部+民政局+N个成员单位)的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治理合力。二是开展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探索,联合淮安市社区治理研究院,研究制定《淮安市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起草《关于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三是推进基层减负。把推动村(居)减负增效作为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创新确定17个村(居)作为全市减负观察点,进一步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事务、证明事项等,推动城乡社区统计数据“一套表”、党建民生“两本账”、工作事项“三项清单”落地落细。
三、围绕多元共治,强化服务能力,提升基层自治活力。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新型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五社联动”作用,多措并举提升基层治理活力和质效。一是提升社工服务专业化。目前,全市95个镇(街道)社工站实现全覆盖,积极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室”向新型农村社区延伸。二是扎实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双评两公开”,实现“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平台全覆盖。淮阴区“三方协同,构建解决相对贫困‘135’长效机制 ”获得江苏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成果奖,清江浦区吴圩村被确认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三是提高多元治理质效。积极推动城市物业资源下沉、模式下乡,探索社区物业自治管理、专业管理等模式。各县区强化企村对接,每个新型农村社区同步配套建设1-2个特色产业项目,让农民群众有稳定收入、村级集体能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