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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召开《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案例征集工作会议

2017/11/10 6.6k 阅读 41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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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召开《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案例征集工作会议
时间:2017-11-11  来源:淮安市教育局  作者:
        为进一步总结提炼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标准》)实验区工作成果, 11月10日下午,市教育局召开《管理标准》案例征集工作会议。来自各县区教育科长、实验示范校校长代表,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及实验项目具体负责人等6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教育局薛祝其副局长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戴铜主任参加了会议并讲话。
        会议回顾了我市《管理标准》实验区工作情况。2014年教育部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制定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并在全国范围内选定实验区。我市作为8个实验区之一,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参与了实验工作,针对《管理标准》内容,大力推广实验,并在实践中提出完善修改建议。现教育部将于今年年底正式出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为指导全国各地有效落实,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将编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操作手册》,特向包括我市在内的实验区征集实施典型案例。
        为了更好地完成案例征集工作,市教育局据工作优势和实验亮点情况选取了88条"标准"中的18条,并召开专题会议。市教育局中教处负责人蔡正鹏主持会议并布置了具体工作后,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戴铜主任肯定了我市实验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指出了案例征集工作的重要意义,希望大家认真对待,积极完成。市教育局薛祝其副局长指出,实验工作是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要在实验中不断改进工作,坚持标准引领,让学校管理更加规范,促进内涵不断提升。就案例征集工作,他强调,一是要关注时间节点,二是要简练精要,三要做到内容契合,四是要有可操作性,五是落实责任,确保优质高效完成。本次案例征集活动将于11月17日截止,市教育局将组织评选,择优上报教育部。(中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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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