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的通告

2020/11/29 1.8w 阅读 505 点赞

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电子社保卡在我市的应用,让广大参保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安全的公共服务和民生服务,根据国家、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市将逐步停用市本级和各县区制发的医保卡和市民卡的医保功能(市民卡加载的银行卡、小额电子钱包功能不受影响可正常使用)。现就淮安市全面启用社保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1月1日起,全面启用社保卡。为保障尚未申办、尚未领取、尚未激活社保卡的参保群众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在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可继续使用医保卡和市民卡的医保功能。

2021年1月1日起,全市医保经办窗口、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将逐步停用医保卡和市民卡的医保功能。

二、样卡制式

2020年11月1日起全面启用社保卡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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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停用医保功能的市民卡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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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停用各县区制发的医保卡样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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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温馨提示

参保群众在医保定点医院或药店就医购药过程中,如出现医保卡和市民卡不能使用,请到参保地的服务网点申领或办理,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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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参保群众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如果您尚未办理或尚未领取社保卡,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上述社保卡网点免费申领,当场拿卡。社保卡一经在定点医院或药店使用,老卡自行作废,无需到医保部门或市民卡公司销卡。

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