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
政策公告公示

《淮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制度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反馈

2022/10/12 1.4w 阅读 352 点赞

    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我局于8月31日在淮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淮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制度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两条,一是临时外出就医的其他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支付比例在正常待遇基础上下降10%,二是建议将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疗机构的个人健康体检费用纳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对于这两条意见,我局将在后续审核工作中进行研究。感谢广大公众对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制度的关注,请社会各界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淮安市医保局

2022年10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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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