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拟新增淮安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2026/01/26 2.9k 阅读 531 点赞

根据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40号)和《关于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定点医药机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办发〔2021〕27号)要求,现对拟确定为“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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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2月4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淮安市医保局医药服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0517-83909106

淮安市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