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淮安区举行基本医疗保险“共管联办”项目签约仪式,淮安区医保局局长周智勇和中国人寿淮安市分公司副总刘家华分别致词,并代表双方正式签订《淮安区基本医疗保险“共管联办”业务经办合同》。

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共管联办”项目,是淮安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淮政办发〔2020〕9号)文件要求,积极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支持作用,实现基金监管关口前移、高效、精准的重要举措。基本医疗保险“共管联办”项目契合了国家医保局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方面的要求,能够有效推动政企双方优势互补和双方资源优化配置,有效地解决了医保经办服务面广量大、人少事多管理任务重的现实难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通过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共管联办”项目,医保部门引入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和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量,参与防范和打击各种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提升基金监管水平和效率,降低基金运行风险,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