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县医保局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原则,走“心”更走“实”,将城乡居民“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即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经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者“两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同时又未达到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鉴定标准的患者,均可享受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保障政策。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50%。通过此项目的持续推进,切实减轻“两病”患者用药负担,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截至目前,全县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两病”纳入管理人数97784人,基金支出706627.66元,报销比例达50%。
2021年5月19日,我局联合县卫健委对基层医院就“两病”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基层医院在“两病”用药保障工作实际运行管理方面的情况汇报以及遇到的困难、问题和建议。调研组肯定了各医院在“两病”工作管理方面做出的努力,同时提出要求:一是要继续高度重视“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加强宣传,让更多的居民知晓待遇,办理待遇,享受待遇。二是按照不拔高认定标准、不擅自扩大范围,不缩减群众利益的原则,进一步优化经办程序,方便群众参与。三是在药品集中采购时优先考虑“两病”用药,加强与医保招采部门的沟通协作,满足“两病”患者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