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伊始新冠疫情席卷全国、2021年新冠疫苗全国范围大规模接种,2年时间里,淮安市医保部门切实履行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医保基金费用保障优势,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为疫情防控提供资金支持,切实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一、2020年2月预拨全市定点救治机构专项资金0.23亿元。
疫情爆发初期,为确保全市各定点医疗救治机构更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淮安市医保部门根据上级部门部署和全市疫情防控实际需要,主动向全市各定点医疗救治机构提前预付医保基金0.23亿元,确保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及时得到救治,减轻定点医疗救治机构资金垫资压力。
二、2020年2-6月降费率减轻全市企业医保费负担3.58亿元。
根据全省《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方案》规定“从2020年2月起,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设区市,对企业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个人缴费部分不实行减征”,淮安市医保部门严格执行减征医保费政策要求,全市范围内所有职工医保参保企业单位缴费费率自2020年2月起统一由8%降低为4%,对因时间原因在2020年2月仍按8%费率征收的医保费,医保部门主动与参保企业对接,为其办理退费或在以后单位应缴保费中抵扣。仅此一项,全市每月减收职工医保费7000余万元,2020年2-6月共减轻参保企业医保费负担3.58亿元,切实减轻参保企业因新冠疫情造成的资金运转压力,助力全市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三、2021年上解省财政专户新冠疫苗采购资金5.23亿元。
为贯彻党中央疫苗接种所需资金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予以适当补助、人民群众免费接种疫苗的决策部署,结合有关文件要求,市医保部门科学测算、主动协调,2021年度分四批完成2021年全年新冠疫苗上解任务,全市医保基金共向省级财政专户上解新冠疫苗采购资金5.23亿元。全市新冠疫苗资金的及时上解为省医保部门通过疫苗采购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预付资金提供了足够资金支持,做到了“钱等疫苗”,有力保障了全市人民群众免费接种需求。
四、2021年结付各定点医疗机构疫苗接种费用0.91亿元。
根据全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度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依据卫健部门提供的疫苗接种数据逐月与各定点接种机构结付疫苗接种费用,全年共结付疫苗接种费用0.91亿元,为全市各新冠疫苗接种医疗机构全身心投入疫苗接种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除此之外,全市医保部门还对疫情期间新冠病毒患者合规费用、医保患者就医期间的部分核酸检测费用与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结付。初步测算,2020年、2021年全市医保部门为抗击新冠疫情共安排资金超10亿元;2022年全市医保基金预算安排疫苗及接种费用3800余万元,用于疫苗采购和加强针接种费用。
2022年市医保部门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充分考虑全市医保基金可承受能力,为赢得全市抗击新冠病毒疫情的最终胜利贡献医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