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下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建立部门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推进等常态化机制,各县区、各责任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持续完善医保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及时总结提炼改革中的经验做法,以关键环节突破牵引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
根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可概括为“1+4+2”。其中,“1”是建成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4”是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个机制,“2”是完善医药服务供给和医疗保障服务两个支撑。《实施方案》包括27项具体改革任务,依据相关单位的职能,对每项改革任务均逐一明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确保任务明确、责任明确。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市将全面建立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基本完成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实现医疗保障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加便捷,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改革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一要健全待遇保障机制,确保待遇公平适度;二要完善筹资运行机制,确保制度运行稳健;三要建立医保支付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可控;四要构建基金监管机制,确保监管精准严密;五要推进医药服务改革,确保“三医”协调联动;六要优化医保公共服务,确保服务便捷高效。
《实施方案》还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协同配合和强化宣传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