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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召开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部署培训会

2023/05/31 1.2w 阅读 11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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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推动《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涉及医保经办管理服务领域各项重点任务稳妥有序落地落实,5月26日,市医保中心组织召开全市医保经办机构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部署培训会议。市医保中心主任王樱出席会议并作部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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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樱传达了5月24日省中心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视频会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介绍了我市医保系统改造、测试进度情况,并围绕全市医保经办机构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相关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她强调,一是要压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成立工作小组,设立分管领导值班窗口,统一政策答复口径,与“两定”机构做好对接。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将“15分钟医保服务圈”站点经办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做到政策准确传导、待遇顺畅衔接。三是做好《条例》政策宣传和经办服务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单位医保参保征缴群等平台,广泛宣传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的新变化,及时组织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开展风险点排查,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会上,王樱还就今年高质量发展指标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就参保扩面和“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工作进行部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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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账户管理科副科长刘英杰对《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进行了详细的政策解读,通过原文摘录、重点解读、实例分析三个层面对参保缴费、参保关系变动、暂停及终止、退费等经办口径、待遇享受一一讲解,帮助与会人员更好地理解吸收政策要点,同时对共享数据路径及注意事项也进行了说明。

本次会议采取腾讯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医保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主要领导及经办窗口负责人、市医保中心各科室负责同志及部分经办人员、12393部分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同志及部分经办人员、“15分钟医保服务圈”站点经办人员在分会场参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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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