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FJ-2025-16 | 分 类 | 住房公积金提取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5年5月12日 |
标 题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的通知 | ||
文 号 | 淮房金〔2025〕16号 | ||
内容概述 |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的通知 | ||
时 效 | 印发之日起长期有效 | ||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惠民保障作用,更好地助力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多子女家庭等群体稳业安居,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条件。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在全国范围内无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账户封存满6个月且符合本市销户提取其他条件的,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高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拥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缴存人及其配偶,租赁本市商品住房且符合本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每自然年度提取限额在本市执行的租房提取限额基础上上浮20%。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涉及事项按原政策执行。
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