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和管理机制“的要求,做好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工作,促进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工作规范运行,我中心起草了《淮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0月18日前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书面反馈我中心: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agjjzx@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淮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55号房产大厦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政编码:223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淮安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附件:征求意见稿.docx
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