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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2023/05/07 4.5k 阅读 302 点赞

       近日,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市严格贯彻落实,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至2024年底。

       一方面,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至1%的政策,其中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分别为0.5%。2023年以来,全市共减收失业保险费0.74亿元,惠及企业3.37万户。另一方面,根据工伤保险基金备付能力测算,我市市区符合工伤费率下调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市区企业工伤保险费率以省统一费率为基础下调20%。据了解,市区目前已完成工伤费率参数校改,通过内嵌征缴比例实现“直兑直达”,企业无需申请,零成本享受政策,降费政策迅速落地见效,助力企业纾困发展。

       此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保持了降费政策的延续性,稳定了社会预期,对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振企业信心、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失业保险费单位部分继续按照0.5%缴纳,在当前经济逐步复苏情况下,对我们企业而言是一笔巨大的资金支持,职工的权益也得到了维护。”江苏省理士电池有限公司负责人高兴地说。(田磊 高敏)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