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社保中心健全完善以“内控管理办法”为统领、“内控领导小组”为组织、8个“内控制度”为抓手的“1+1+8”社保风险内控制度建设,筑牢社保基金安全屏障,有效防范基金风险隐患。
“1”:在全省率先出台《淮安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暂行)》, 以文件形式规范开展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将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纳入制度框架。《办法》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经办管理过程中的经办风险进行识别、监控、评估、纠错,对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予以明确。
“1”:成立以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条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内控工作组织领导,提升内部治理水平。
“8”:先后出台八个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管理与监督检查制度》《社会保险业务经办风险防控(内部控制)自查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岗位权限管理办法》《重要业务和岗位风险防范处置预案》《社保基金备付风险应急预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单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单后续管理的通知》《暂停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清理工作机制》等,织密扎牢基金风险防控体系。
“1+1+8”制度体系建设,既是强化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重要任务,也是社保经办管理风险防控的内在需要,实现从制度层面补齐社保经办机构制度缺失短板,压实业务科室内控管理主体责任,促进社保经办事业良性发展。(何宝华 房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