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公路及沿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防止公路街道化,充分发挥公路效益,淮安市于12月下旬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淮安市治理公路街道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18条,适用于淮安市境内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省道、县道及乡道,共计约8500公里,对新建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及各部门工作职责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办法》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交通、公安、工商、规划、建设、城管、国土等部门应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公路及沿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相关部门擅自批准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征用土地,规划建设各类建筑物、各类标志标牌的,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实行部门行政一把手问责制。同时,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构建畅通、便捷、安全、高效的公路交通环境,对于进一步巩固和增强淮安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地位,促进区域城乡经济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无疑增添了新的抓手。
政策政策解读
淮安市制定出台治理公路街道化实施办法
2010/01/03 1.4w 阅读 249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