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
政策政策解读

市组织部出台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2010/06/17 1.2w 阅读 287 点赞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县处级领导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和依法管理、依法决策水平,近日,我部和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淮安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
    根据《办法》有关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我市拟提拔担任副县(处)级职务的人选必须在任前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将采取笔试形式,实行百分制计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权力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法治淮安建设实施纲要》相关内容,以及中央领导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等。
    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一般在拟任职人选公示期间进行。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计干部教育培训积分3分,成绩存入干部个人档案,考试结果向市委常委会汇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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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