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市水运事业的快速发展,航道等级、技术状况和通航环境等的较快提升对航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充分利用航道现有资源,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市航道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和《江苏省航道赔(补)偿标准》等法规,出台了《关于加强航政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航道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航道行政许可项目的管理、加强航道赔(补)偿费的收取工作、加强航道巡航工作、加强航标养护与管理及加强船舶使用维修保养工作共八个方面做出相关指导性要求,为全市航道系统进一步加强航政管理,做到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保护航产航权起到积极的实践指导作用。
政策政策解读
我市出台航政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2010/09/15 7.5k 阅读 104 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