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市政府印发了《淮安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此《规定》是该市内部审计领域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对新时期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随着该市经济快速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内部审计工作取得显著的进步,在加强管理、防范风险、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发现内部审计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内部审计理念落后。绝大多数单位的内部审计还停留在单纯的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二是一些单位主要负责人不重视内部审计工作,未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低,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三是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不清,内部审计工作不规范,工作效率低,质量难以保障。四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些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获得的资金渠道,运作和流量越来越多和复杂,形势要求这些单位强化内部制约,保障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五是非公有制企业根据自我约束和自身管理发展的需要,纷纷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或者配备了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但内部审计技术落后、业务运作不规范,影响了企业健康发展,需要加强行政指导。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贯彻落实《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淮安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出台规定的依据;二是内部审计的定义;三是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的对象;四是应当设立内审机构和配备专职内审人员的单位范围;五是对乡镇、民营、外资、农村集体经济等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配备内审人员的要求;六是内审人员的资格等相关要求;七是政府及审计机关对内审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职责;八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包括的内容,遵循的原则,实施内部审计的事项,履行的职责,遵守的准则和遵循的程序;九是对被审计对象的义务、权利和责任的相关规定;十是内审机构及内审人员和所在单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
《规定》中还对设立独立内部审计机构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政策政策解读
淮安市出台《淮安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2013/09/08 1.6w 阅读 278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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