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
政策政策解读

淮安市区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免费政策问答

2013/12/19 1.6w 阅读 530 点赞

  殡葬服务作为一项基本公共服务,是社会福利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减轻群众办丧负担,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决定对淮安市区(包括清河区、清浦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安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新城)全体居民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种全民普惠,实现了在苏北率先。2014年年底,我市将实现全市范围内的全覆盖。
  问:请问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对象及范围有哪些?
  答:下列由淮安市殡仪馆提供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及办理火化事宜的对象,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1、具有淮安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2、市区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由市区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
  3、驻淮安市区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淮安户籍的学生;
  4、驻淮安市区部队现役军人;
  5、与淮安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并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
  6、淮安市区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无名尸。
  问: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项目包括哪些?
  答: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项目包括:
  1、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160元);
  2、普通冷藏柜遗体冷藏费(165元,30小时以内);
  3、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费、消毒费等(475元);
  4、骨灰盒费(200元)。
  上述免费项目均指在淮安市殡仪馆内发生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免费标准均按市物价部门核准价执行,据实结算,节余不返,1000元为最高免费限额。
  问:对社会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等有哪些特殊政策?
  答:除享受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外,对低保、五保、城市"三无"、残疾军人、烈士和病故军人遗属、1954年10月以前入伍的老复员军人、参战涉核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公安机关证明的无名尸等9类人员,再免收骨灰存放(1年内,在市永思园公墓管理处)、常规化妆、理发、换衣抬尸等费用共400元。其殡葬服务的最高免费限额为1400元。
  问: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1、丧事承办人(指逝者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下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逝者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盖有户口登记机关公章的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三联《居民死亡殡葬证》);
  3、逝者的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逝者为集体户口的,携带集体户口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逝者为市区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由市区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出具医院、公安、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5、逝者为驻淮安市区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逝者为驻淮安市区部队现役军人,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学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逝者为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与在淮安市区企业签订履行期内《劳动合同》及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8、逝者属于低保等9类人员,属市区低保、五保,需提供低保证、五保证、取钱存折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残疾军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烈士和病故军人遗属、参战涉核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954年10月以前入伍的老复员军人,需提供相关档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城市"三无"人员,需由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属无名尸,需市公安机关提供认定证明。
  问:如何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手续?
  答:1、丧事承办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殡仪馆领取并填写《淮安市区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免费申请表》;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交市殡仪馆审核;
  4、凭市殡仪馆审核盖章的《淮安市区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免费申请表》办理减免手续和火化事宜。
  问: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如何结算?
  答:凡符合免费条件的,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由淮安市殡仪馆按规定直接予以免除。对选择高档拣灰炉火化、高档车辆接尸、遗体冷藏、骨灰盒等项目超标部分费用由丧户自行支付。
  问:在市殡仪馆外发生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能否免除?
  答:丧事承办人只有在市殡仪馆范围内发生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方可免除,免除项目中超标部分的费用,由承办人自行支付。低于免除限额的,按实际发生额免除(不补差),未发生的免除项目不可抵充其他消费项目。
  问:属淮安市区户籍,在外省、市死亡并办理火化的人员,回淮后能否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免除?如何办理?
  答:凡属淮安市区户籍,在外省、市死亡并火化,未享受当地基本殡葬免费服务的,回淮后可以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手续。
  办理方法:由丧事承办人凭免费申请表及外地火化证明、基本殡葬服务费发票到市殡仪馆按本地标准结算。
  问:参加民政部门组织的生态殡葬的居民是否有奖励机制?如何办理?
  答:选择参加民政部门组织的生态殡葬(江葬、海葬、花坛葬等不保留骨灰或不占用土地)的淮安市区户籍居民,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生态殡葬奖励金,由丧事承办人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市殡仪馆领取。
  问:殡葬政策咨询及服务咨询联系方式?
  答:淮安市殡仪馆24小时服务电话:0517-83663779。
  为确保上述基本殡葬费用免除政策的顺利实施,市殡仪馆将提供高中低档骨灰盒、寿衣等各类丧葬用品(均低于市场价),并提供24小时一条龙服务(上门布置灵堂)等便民、惠民、助民服务,指导协助丧户操办相关事宜。在这里也提醒广大市民,要了解这些免费项目,不要让从事非法殡葬服务的骗子有机可乘。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